close
因隱瞞陳樹隆違紀情況 蕪湖駐北京聯絡處原主任被雙開
正在讀取...|作者:何顯剛律師律師|來源:法邦網
北京刑事欄目關註: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嚴重違紀2017最新上海房產政策公司對員工合同詐騙負責嗎?
導讀:5月初,據中紀委通報,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日前,經安徽省紀委和蕪湖市委批準,蕪湖市紀委對兒童雞精市駐北京聯絡處原主任孫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原因竟是其隱瞞陳樹隆違紀情推薦滴雞精況。
滴雞精推薦 因隱瞞陳樹隆違紀情況蕪湖駐北京聯絡處原主任被雙開滴雞精功效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站報道,經查,蕪湖市紀委對市駐北京聯絡處原主任孫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在中央紀委11.7專案組查辦安徽省原常務副省長陳樹隆案件期間,孫平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故意隱瞞與陳樹隆有關違紀情況,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密謀串供,企圖逃避組織審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多人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孫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什麼是窩藏、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具體包括窩藏罪和包庇罪。犯窩藏、包庇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1)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窩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為。窩藏,是指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這種行為的特點是使司法機關不能或者難以發現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外,向犯罪的人通報偵查或追捕的動靜、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裝的用具等等,也屬於幫助其逃匿的行為。包庇,應限於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掩蓋犯罪人。在司法機關追捕的過程中,行為人出於某種特殊原因為瞭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機關投案或者實施其他使司法機關誤認為自己為原犯罪人的行為的,也應認定為包庇罪。窩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經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既包括犯罪後潛逃未歸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機關羈押而脫逃的未決犯與已決犯。(3)主體是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為一般主體。(4)主觀上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包庇行為。
本罪與偽證罪的區別在於,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則隻限於證人、鑒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本罪發生的時間沒有限制;而偽證罪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中;本罪是通過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護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偽證罪掩蓋的是和案件有重要關系的犯罪情節;窩藏、包庇的對象既可以是未決犯,也可以是已決犯;而偽證罪所包庇的對象隻能是未決犯。
本案中,孫平故意隱瞞與陳樹隆有關違滴雞精團購紀情況,如果情節嚴重的,則可能構成包庇罪,而非偽證罪,因為當時陳樹隆的違紀情況還沒有發生在刑事訴訟階段,僅為紀委偵查階段,而非刑事偵查階段。更多相關刑事問題,歡迎咨詢法邦網專業刑事律師!
延伸閱讀:
推瞭一下對方重傷 男子因涉嫌過失致人重傷被批捕
男子因打牌起爭執 推瞭一下導致對方重傷今年9月27日23時許,大東區某工地宿舍內,喝酒回來的馮某與同宿舍的趙某(17周歲)等人打牌。在打牌過程中,馮某說趙某牌品不好,雙方起瞭爭執。趙某賭氣扔下牌起身說“不玩瞭”,並反指馮某“牌品有問題”。馮某起來後......
男子吸毒後到銀行稱搶劫 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起訴
男子吸毒後到銀行稱搶劫 營業員發現不對後報警衡陽人孫某35歲,是個癮君子。今年8月2日上午11時,他吸毒後興奮,覺得自己“無所不能”,於是隨手拿瞭一個袋子,帶上手機,戴上墨鏡,去附近一傢工商銀行準備實施搶劫。當日上午11點多,這傢銀行2號櫃臺的客戶正......
北京刑事律師溫馨提示: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權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辯護人,需要提醒的是,在偵查期間,委托的辯護人隻能為律師。
如果您遇到刑事問題,可以拔打免費刑事法律咨詢電話:,專業刑事律師為您提供服務!
專業刑事律師溫馨提示:
自訴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宣告判決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法院會將當事人自行和解記錄在案,對自訴人申請撤訴的也予準許。但自訴人撤訴後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訴。當然,自訴案件調解並不是必須和應當的程序,當事人可自行選擇是否接受調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問題,可以拔打免費刑事法律咨詢電話:,專業刑事律師為您提供服務!
法邦刑事律師為您提供最新刑事資訊、刑事熱點資訊、刑事立法動態的相關案例、法律咨詢、法律法規、法律文書、法律常識等內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拔打我們的免費刑事咨詢電話:18611733085。專業刑事律師為您服務。或發佈:免費刑事法律咨詢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